(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备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二乙或以上等级(语文、英语、音乐必须二甲或以上等级),已取得相应的计算机证书。
3.应聘教师岗位须专业对口,要求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所报考的岗位与本人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专业一致。
4.认同我校“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敬业爱岗,富有开拓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抗压能力。
(二)年轻教师(含毕业生)聘用条件
1.具有相关岗位经历,教育教学成绩优秀的年轻精英教师;
2.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优秀的大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