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规定;
(三)18周岁以上,最高年龄以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为准。如:30周岁及以下,指在1993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其余依此类推;
(四)熟悉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实际操作技能,符合岗位信息表相关的要求;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8.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