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工业园区某企业职工的举报电话,反映该企业工资发放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大队监察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查明情况属实,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经整改,该企业将底薪由1520元每月调整为1800元每月。
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4年2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
为确保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我市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市域内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开展日常巡视监察,目前已巡视市域内企业89家。
劳动者如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716-3272479,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年2月29日
公众号ID:监利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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