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成绩和体检名单详见学校官网公告。考生在体检前确认放弃的,可进行依次递补(递补到第三名仍放弃的,不再往后递补)。
(2)参加体检。考生根据公示的体检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报到,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不再增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程序。

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在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签约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核实有不适宜从教的情况,不予聘用,缺额不再增补。
2023年7月31日之前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逾期未取得上述证书或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1)学校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的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5-85338080。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4)市外全职引进博士给予以下人才政策:来绍工作后给予9万元安家补贴、50万元房票;其子女可享受“教育绿卡”。具体政策以《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23〕3号)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
(6)联系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5-85338009(费老师)、0575-85352795(刘老师)。
绍兴市第一中学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