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根据初审入围名单安排考生进行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报考勤务和文职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报考巡特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3000米跑。达标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由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考官组进行评分。
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ⅹ40%+面试成绩
ⅹ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项目由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指定市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政治考察。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岗前培训。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统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培训考核包括:笔试和体能测试。笔试内容以辅警日常行为规范为主(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60分合格);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达标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本项测试成绩作为辅警聘用和评定层级的依据。
6、公示。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江海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
7、录用。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和岗前培训均合格后,予以试用。按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特殊岗位除外),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