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个人材料初选合格者,学校通过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等事宜。
(未进入面试者,学校不另行通知。)
2.应聘教师岗应届生材料应含: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在校成绩、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
3.应聘教师岗在职人员材料应含: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
其他说明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3.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师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咨询电话:0517-8968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