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yuan.gov.cn/)
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rsj.taiyuan.gov.cn/)
1.提交报名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rsj.taiyuan.gov.cn/)。
报考者可在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8:00期间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太原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毕业证的,《报名表》“所学专业”中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研究方向”填写所学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名称;留学回国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并在《报名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月20日至2月23日,每天17:00左右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月20日9:00至2月25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月24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月24日18:00至2月25日18:00期间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岗位表》中注明为“急需紧缺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
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月28日9:00至14: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8日9:00至16: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月28日18:00前查询。报考岗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被取消、招聘名额并入《岗位表》中所注明岗位的,报考该岗位人员一同并入所注明的岗位,不再改报;招聘名额未并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规定进行改报。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月2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报考者可于3月25日至3月30日期间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1-4227808。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
5.考试费减免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到太原市人社局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3月7日至3月8日到太原市人社局事业市场科(太原市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833房间)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试卷形式为四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的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
市卫健委岗位的面试由市卫健委组织,其他岗位的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根据岗位不同,面试分别采取结构化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太原市人社局官网公布。
市卫健委岗位的体检由市卫健委负责,其他岗位的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太原市人社局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市人社局、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期间,咨询报名资格条件等请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咨询电话一栏表》(附件2);咨询报名网络技术问题请联系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351-4227808。
监督电话:0351-403001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