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需1988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21日;
8.报考人员户籍以2024年2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0.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11.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录用情形的。
(三)不宜报考的情形:
1. 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2.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3. 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4. 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5. 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