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及以后出生)。
(五)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七)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担任过专职辅导员或连续担任过6个月(含)以上兼职辅导员),或具有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
(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