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薪酬福利
年薪+住房/租房补贴+工会福利待遇
根据申请者学术水平、工作计划、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分A、B、C三类。
1.年薪应发36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其中A类业绩优秀的44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经费来源于国家(省)、市、学校。其中,外籍和港澳台博士后根据公积金政策相应调整年薪。
2.可按学校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房或公租房。如未享受学校住房,按2000元/月(2.4万元/年)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3.可申请落户我校常住户口、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二)科研启动费
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20万元。
(三)项目申报
学校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和“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等项目。如入选,将按相关政策提高相应待遇。
(四)职称评审
在站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审,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