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8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岗位名称:财务部核算、出纳岗位;
2.招聘人数:2人;
3.岗位要求:
会计、财务管理、审计、金融及经济类相关专业;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另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较好的书面文字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从事所学专业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