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人,报名时间截至4月7日,详细招聘计划见下方列表(点击图片可放大)。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和所在部门工作安排。3.有志于从事教师教育事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素养良好,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与岗位执行力。5.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1)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应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3)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岁(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30岁(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的相关要求。7.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应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并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续。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与要求投递简历,学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3.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籍在读证明等(合并成为一个PDF文档)每人限报1个岗位,邮箱是唯一报名渠道。邮件主题:应聘部门—专业—毕业院校—姓名。应聘资料(压缩包):应聘部门—专业—毕业院校—姓名。更多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