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生如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并记入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予以5年或长期不得报考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及辖下村(社区)工作岗位处理。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1年,期间如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五)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聘用人选。受聘人员与相应村(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在相应村(社区)工作。待遇报酬由各村(社区)自行确定。
附件:
1、狮山镇2023年村(社区)自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2、狮山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3、狮山镇村(社区)兵源地证明。
4、狮山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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