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塘前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塘前乡林长制工作,进一步深化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连城县林业局关于补充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连林生态【2017】4号)我乡决定补充招聘一名驻站业务型护林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户籍必须在塘前乡范围内,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热爱林业事业、能履行相应职责,身体健康、无病史,具有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年龄18-40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本地长期居住、有林业工作经验者、林业院校毕业者、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优先录用。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解除的;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曾因涉黑涉恶等被处罚的;曾经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被处罚过的;其他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1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林先生 13605901183 陈先生 1586011803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役)军人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凭村委会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试。凡发现报名应聘者按聘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出题,笔试和面试分各按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取得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上报乡政府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并签订合同。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三)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考试、体检合格后,根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塘前乡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顺延选聘。
1、招聘护林员管理和待遇。按《连城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连政办〔2020〕87号文、《连城县林业局关于调整驻站(场)护林员工资待遇的通知》连林生态〔2020〕2号文要求执行,招聘人员工作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后正式录用。2、选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供稿:林长办
编辑:华梅香
校对:罗 彦
审核:林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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