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师招聘】重庆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11号开报!事业编!本科起!

发布时间:2023-03-06 17: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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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7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未按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进行。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是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8:30—2023年3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5)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电子扫描件,投递至以下报名邮箱。

报考重庆市开州中学各岗位邮箱:2338003719@qq.com;

报考重庆市开州区实验中学各岗位邮箱:8361126@qq.com;

报考重庆市开州区临江中学各岗位邮箱:444318354@qq.com;

报考重庆市开州区赵家中学(开州中学浦里校区)各岗位邮箱:32654163@qq.com

报考重庆市开州区丰乐中学各岗位邮箱:357210628@qq.com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人员(含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15日09:00——12:00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校友会堂)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当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开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总时长为90分钟。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开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及注意事项等,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察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时间各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及签约注意事项等,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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