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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时间:2020-09-05 01:05:01    点击: 次   来源:广西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已完成笔试工作,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闱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闱考生名单》(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2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于2020年9月7日-9日8:00—12:00、15:00—18:00到我中心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自治区计生协会办公楼1105室,0771-2623132)。面试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亲自领取准考证,不接受代领、邮寄。
考生提供的材料原件不全、不真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顺次递补。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需要递补的,按照笔试成绩顺次递补。面试前至少1天通知到递补考生本人。
三、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9日9:00开始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0号11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20年9月19日8:00携带本人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等材料到民族大道80号1楼大堂报到,经测体温、验证防疫信息后到12楼休息室再次验证身份。缺少任何一项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经身份验证合格的面试人员由引导员带到面试候考室参加抽签,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2020年9月19日8:45报到结束。凡8:45前未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在10分钟以内。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若遇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结束后,经记分员、核分员、监督员、主考官审核并签名后,即时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和本中心工作区域内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候考室报到之前,参加面试人员所携带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等电子产品应关机,连同其他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集中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进入面试考场。
3.参加面试人员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 考生应在考前14天,通过“爱广西”等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没有注册申领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观察14天,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携带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0年9月19日8:00到达考点签到。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及行程查验。
(三)持“广西健康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14天内未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9月12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候考室;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参加面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需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五)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考生领取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签署承诺。
(七)在面试前3日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或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家),以及“广西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请立即报告我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771-2623132、19162383092。
(八)如国家、自治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从其要求。
未尽事宜,请咨询0771—2623132。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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