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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信息变更的通知

时间:2020-08-24 21:44:06    点击: 次   来源:北京人社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了在疫情期间加快招聘节奏,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尽快满足海淀区中小学师资需求,经我委研究,现对我委2020年7月28日发布的《2020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程序进行以下调整:

一、  调整考试安排

取消初试(笔试)环节,将考试调整为试讲和面试。教师岗位需先试讲再面试,其他非教师岗位直接面试。取消笔试环节。试讲和面试采取网上方式开展。

教师岗位试讲环节不指定具体范围,由参加考试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学段教学大纲自行准备微课内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课,试讲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试讲在15分钟左右完成。

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完成。

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同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考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30%。非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此次考试的时间、网络设备环境等具体要求及安排,会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公布。

二、适时调整资格复审安排

资格复审环节继续实施,考生提交的具体材料内容不变,考生是否提交材料原件以及提交材料的具体形式,视疫情发展情况,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确定为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根据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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