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北京 > 文章 当前位置: 北京 > 文章

关于取消一名评标专家评标资格的通告

时间:2020-06-08 13:08:22    点击: 次   来源:北京人社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0年5月15日,本市1名评标专家违反防疫规定,以没有携带手机为由,未出示北京健康宝个人健康状况便进入评标区,后经工作人员核实,其北京健康宝个人健康状况为“居家观察”。依据《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京发改〔2002〕2898号)第十八条,和《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京人社专技发〔2011〕246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取消其北京市评标专家资格,并予以通告。望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全体专家,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规定,严守评标工作纪律,坚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树立北京市评标专家良好形象。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8日

上一篇:2020年度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试公告

下一篇: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推荐阅读
皖ICP备20008326号-9  |   QQ:859242200  |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人力资源产业园  |  电话:13295639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