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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有效期的公示

时间:2020-02-02 17:05:15    点击: 次   来源:上海人社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评估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沪人社职〔2017〕157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运作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9〕106号)的有关要求,近期本市组织开展了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等28家“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运作绩效评估工作。

  经基地自评、组织评估、结果审议等环节,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等19家单位评估合格,拟准予延续三年有效期;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整改评估合格,拟准予延续两年有效期。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拟准予延续一年有效期;以上名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评估不合格,拟取消基地运作资质。

  公示时间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12月31日17时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1233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1:

  延续三年有效期的“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示名单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以上基地有效期为三年,自2019年10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

  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上海宝玉石行业协会

  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线电缆行业协会

  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上海市食品协会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化工研究院

  以上基地有效期为三年,自2019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7日。

  附件2:

  延续两年有效期的“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示名单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基地在上一有效期内整改情况良好,准予延续有效期两年,自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9月11日。

  上海市3D打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上海市增材制造协会)

  上海市物流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上海市物流协会)

  以上基地在上一有效期内整改情况良好,准予延续有效期两年,自2019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

  附件3:

  延续一年有效期的“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示名单

  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上海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

  以上基地有效期为一年,自2019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7日。要求在一年有效期内落实整改,并于2020年接受复评。

  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上海市节能服务业协会)

  以上基地有效期为一年,自2019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1日。要求在一年有效期内落实整改,并于2020年接受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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