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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南充市高坪区公开考调18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2-12-23 17:00:06    点击: 次   来源:四川人事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工作需要,南充市高坪区部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拟开展公开考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考调工作人员18名。

(一)面向全省:考调1名。南充市高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详见附件1)。

(二)面向全市:考调15名。其中: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3名、南充市高坪区龙门街道办事处1名、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和水利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名、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名、南充市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5名、南充市高坪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名、南充市高坪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名、南充市高坪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1名(详见附件2)。

(三)面向全区:考调2名。其中:南充市高坪区综治中心1名、南充市高坪区植保植检站1名(详见附件3)。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区级行政(参公)单位考调对象为符合考调条件的全市、全区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区级事业单位考调对象为符合考调条件的全省、全市、全区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具体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3。

(二)考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须符合公开考调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1-3)。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第一日。报考者应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职(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区级行政(参公)单位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区级事业单位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2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逾期不再补报(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请登录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aoping.gov.cn,下同)查询相关公告下载报名信息表,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5)的各项内容。

填写完善的《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报考区级行政(参公)单位的发送至:1120923005@qq.com;报考区级事业单位的发送至:421857692@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报考者姓名+职(岗)位编码”。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职(岗)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区委组织部328室(南充市高坪区鹤鸣东路62号区委1号楼,联系电话:0817-3350037)。

3.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5)2份,“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和“县(市、区)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需要签署意见并盖章;

(2)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附件4)1份;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6)报考区级行政(参公)单位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报考区级事业单位的提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需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将开考比例调减至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岗)位考调名额。

2.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教材,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及专业素质。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审查合格的根据职(岗)位开考情况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将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于笔试之前注意登录查询。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请自行登陆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岗)位,该职(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1.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2.人员、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将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于笔试之后注意登录查询。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3.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区委组织部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不同职(岗)位,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若有特殊情况,考察比例低于1.5:1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采取个别座谈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德、能、勤、绩、廉及职(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不适应职(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考调资格。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同一职(岗)位人员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由区委组织部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同一职位人员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公示和调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后,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证不属实的,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八、注意事项

1.考调工作的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相关事项均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不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的,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2.调入人员根据考调单位明确的拟任职级重新确定职级(岗位)。

3. 公务员考调到事业单位的,一律占用事业编制,确定为事业干部身份,不保留原公务员身份。

4.本次考调到高坪区的工作人员,原则上2年内不能调离高坪区。

5. 在考调全过程,考生须自觉按规定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九、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3350037(区委组织部)

0817-333991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7-3350110(区纪委监委)

 

附件:1.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面向全省)

2.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面向全市)

3.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面向全区)

4.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及工作证明参考样式)

5.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点击下载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2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8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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