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0:35:30 点击: 次 来源:四川人事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对象 符合选调(聘)条件的正式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二、选调(聘)岗位 见附件1。 三、选调(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学历、年龄具体条件要求见岗位表; 4.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以及受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18时。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将相关报名原件材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22年广元市朝天区区级部门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选调(聘)单位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聘)全过程,报名者如有隐瞒相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试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试者本人承担。 (三)职位调整 招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取消职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 组织人事部门和各选调(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聘)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研究后,在四川.朝天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选调(聘)对象原任职务层级高于选调(聘)岗位层级的,按选调(聘)岗位对应职务层级使用,也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保留原待遇,如选调(聘)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选调(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 (二)本次选调(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本公告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选调(聘)岗位的条件由选调(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广元市朝天区纪委监委:0839-8622594 附件【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1岗位表.docx】 来源:http://www.gyct.com.cn/info/1487/11205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