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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红十字会关于招募红十字志愿者的公告

时间:2022-11-11 22:19:38    点击: 次   来源:新疆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红十字是一种精神更是一面旗帜,跨越国界、种族、信仰,引领着世界范围内的人道主义运动。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地域,却因为共同的追求走到一起,这其中不仅有朝气蓬勃的青年,更有经验丰富的长者。他们承载着奉献与快乐、人道与博爱,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红十字会志愿者。

毛泽东同志提出“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核心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如果您认同红十字人道理念,具有博爱和奉献精神,并自愿参与红十字志愿者工作,那么欢迎您的加入!

为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吉木乃县红十字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募红十字志愿者。

一、红十字志愿者性质和工作范围

(一)性质。红十字志愿者是指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完全出于自愿,不谋取任何经济、物质的好处,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或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工作范围。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组织和参与社会募捐,普及疾病防治和健康保健知识,帮助群众提高卫生救护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的组织和发动,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器官)捐献、预防艾滋病等宣传,对弱势群体进行慰问、帮扶,开展包括社区服务、孤寡帮扶在内的各项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招募条件

(一)18 -55周岁,政治可靠,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性高。

(二)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热心红十字公益事业,奉行“人道、博爱、奉献”精神,自愿参与我县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

(三)积极响应号召,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勇于担当作为,富有责任心和合作意识,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具有健康关怀、人道救助、无偿献血、无偿捐献遗体(器官)、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和发动,筹资劝募、红十字青少年、社区服务、红十字精神传播等服务能力。


三、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

(二)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践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红十字会的公信力;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四、志愿者基本权利

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退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自由;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利。

五、招募时间及其他  

(一)招募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吉木乃县县委原办公楼一楼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185331(帕女士17699941055)。

(三)符合条件者携带1寸免冠相片2张。可直接到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填写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经资格审核符合人员完成注册。

携手人道促和谐,志愿服务为民生,吉木乃县红十字会热忱欢迎各位爱心朋友加盟我县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团队。


                                                                   吉木乃县红十字会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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