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环境消杀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外环境消杀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肯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愿意承担夜间值班任务。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要求:(1)奇台县户籍;(2)非奇台县户籍但能提供本人在奇台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5、男性,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6、取得C1驾驶证书,驾龄1年及以上。 7、退役军人或现有编制外人员转岗的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身体条件不适合承担消杀、夜间及户外工作的人员。 2、在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或聘用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关系)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组织、人社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事项,一旦发现不符合招聘范围的人员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及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方式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进行,由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10时-2022年11月12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需填写《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报名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的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将以上资料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后发送至2085350681@qq.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3日-2022年11月14日) 资格审查由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和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微信群组进行反馈。所有报考人员请加入微信群组(群二维码见附件3)。 3、面试。 面试由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对其工作经历、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及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政审和体检人员。 4、政审。 面试合格人员填写《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政审由奇台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政审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5、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6、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示栏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94-7221015。 7、待遇标准。 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外工作人员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照编制外工作人员待遇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时间未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接受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994-7218745 (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4-7221015 (奇台县第三纪检监察组)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2: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政审表 
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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