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11:35:5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 人数:4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性别要求:男女不限; 3.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 4.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及具有体育特长优先。 5.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严重失信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2张; (3)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将所提供材料的原件送到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河池市宜州区检察院办公大楼政治部412室)进行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组织面试、考察、体检 1.统一面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考察:由宜州区检察院评审小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由院党组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 3.拟聘人选由宜州区检察院通知到指定的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录用公示; 5.试用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即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6.办理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二年一签。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中共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办发〔2017〕8号)规定执行。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宜州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联系方式: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箱:yzjcy2012@163.com 咨询电话:政治部 0778-3146346 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 附件: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11.8.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