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3 09:37:5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工勤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的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以后出生); (六)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七)熟悉电脑操作、办公软件操作;熟悉打字文印、收发、宿舍管理等相关业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不宜报考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 (二)协助做好政府和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四、薪酬待遇 临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4]4号)和排沙镇临聘人员定薪方案有关待遇标准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至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到排沙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地址:排沙镇人民政府大楼3楼)报名,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用作现场审核),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计算机技能实操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技能实操: 1、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考试地点待定,届时将另行通知; 3、计算机技能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镇党建办(组织办)按有关规定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人数按以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在业务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地点待定,届时将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计算机技能实操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需到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排沙镇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办)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排沙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九、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咨询:排沙镇党建办(组织办),电话:0758-8828333,排沙镇党政办,电话:0758-8828388。 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dgn.gov.cn/xxgk/psz/content/post_277335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