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9 22:08:18 点击: 次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2年江门市新会区审计局招考高级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新会区审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高级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报名首日前(即2022年10月9日)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参考我区股级公务员的薪酬标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如报考人员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招考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或者在招考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雇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计算,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以及具体负责的相关项目资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2年10月9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24: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江门市新会区审计局招考高级雇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料发至fyfmty@126.com。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考单位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招考单位将对报考人员发送的报考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报考人员。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发送电子准考证,考生需自行打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初定10月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招考人数:报考人数)为1:2,如达不到比例,将取消该岗位的考试。 2.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考试成绩一并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公布。 (二)体检工作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八、考察 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用考察对象,招考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拟雇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 九、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招考单位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拟雇用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列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雇用资格;如发现以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新会区机关雇员。经复审通过的拟雇用人员名单,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公示。 十、试用及雇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雇用通知书。雇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用人单位与雇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雇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一、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本单位决定。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流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雇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四、联系电话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江门市新会区审计局0750-6363196。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393923,0750-6390186。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635289,0750-6635878。 附件: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