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09:49:1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5年来,学校已建成3个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并与广州、汕头、佛山等地政府合作共建了10多所附属学校。根据《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协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附属南沙珠江学校教学副校长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乐于奉献,富有办好让人民满意学校的理想信念。 6.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具备3年及以上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3.任基础教育学校正校长或副校长3年及以上。 4.65周岁(含65)以下。 5.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6.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资格者优先:(1)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津贴;(2)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3)省级以上“百千万工程”教育家、名教师或名班主任培养对象;(4)省“特支计划”名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5)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含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名教师、优秀教师、名教师或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6)获省级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7)其他同层次级别的荣誉称号。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该岗位常驻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珠江学校办公,获聘人员接受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和南沙区教育局的双重管理,须服从我校和南沙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完成三年办学目标。 三、薪酬待遇 1.获聘人员纳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学校委托广东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获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获聘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签订劳务协议。 2.薪酬待遇按照《广州市南沙区合作办学学校管理团队配备工作方案》执行,年薪40万(含个人所得税及工资、保险等所有福利待遇),按月计发。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请于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附属学校教学副校长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证明、个人业绩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3.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等。 4.岗位招聘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均需提供佐证材料。 六、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应聘者本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可参加考核。 七、考核及评议 考核采取竞聘演讲及答辩的方式进行。竞聘演讲内容另行通知,答辩为评委现场提问。学校根据竞聘演讲及答辩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评议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学校按相关规定对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获聘人员一个聘期为一年。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广州市南沙教育局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联合进行。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年度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聘用期限最长至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与南沙区教育局合作办学项目合作期满止。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拟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取消聘用关系,合同或协议终止。 2.关于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面谈并进一步商定,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3.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工作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招聘工作电话:020-34113286(人事处) 岗位咨询电话:202-34113062(培训与社会服务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5585(纪检监察室)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附件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附属学校教学副校长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