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16:51:03 点击: 次 来源:四川人事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工作需要,高县人民法院决定招聘沙河人民法庭聘用安保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人民法庭聘用安保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法庭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值班警戒; 2.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件发生; 3.执行外部车辆及人员进出管理工作,保证车辆停放有序; 4.做好外来人员的进出入登记与盘查,对可疑人员及物品的检查; 5.配合法庭从事需要警力协助的办案活动; 6.负责应该值庭的庭审警卫; 7.完成法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法庭聘用安保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18-35周岁,身高170以上;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安保工作的专业技能; 5.退役军人优先; 6.对待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爱岗敬业,具有协作精神和解决分配工作的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6.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历史不清楚的; 7.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安保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安排在安保岗位的实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季度绩效奖金”相结合的计薪方法。 基本工资按同期本地最低工资水平确定;工龄工资自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周年后起算,每周年计50元/年;季度绩效奖金按考核文件和考核结果计发。 2.考核方式:考核按《高县人民法院聘用审判辅助人员考核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3.安保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具体按《高县人民法院考勤、请销假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作地点 高县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 五、报名 1.报名方式:受疫情影响,请报名人员将高县人民法院法庭聘用安保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及近期免冠照片(退伍军人请提供退伍证扫描件)提交至高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邮箱:2215282092@qq.com进行资格审查。 2.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六、资格审查和考试 1.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考试、面试、体检。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符合拟聘用条件的,试用两个月,试用期间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并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表现优秀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续签聘用合同。(注:合同的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试用期考核未通过或离职的,可从通过考察人员中择优递补)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高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 通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迎宾路112号高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副楼401室,邮编645154 联 系 人:政治部(督察室) 联系电话:0831-5429027 高 县 人 民 法 院 2022年9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_vqN2VY8wvuZNm1C_XEK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