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6 13:53:2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助理执行员,工作适宜男性。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聘用制助理执行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热爱法院工作,未有违法、违纪及犯罪的记录,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职责 从事与执行辅助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9月28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同时与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一起发至指定邮箱:nhfyzzc508@163.com(邮件名:姓名+应聘材料);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512室,邮编315600。 (三)资格审查:由宁海县人民法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以及其它能证明本人适合相关岗位的材料到指定地点。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有关待遇 薪资待遇与个人工作实绩挂钩。 八、纪律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纪律和相关程序,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咨询电话:0574—59979093,联系人:陈老师。 本公告由宁海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