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1 21:42:1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张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 3.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列入诚信失信名单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文秘岗位(从事服务发展改革有关工作) 招聘人数:6人 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重大或慢性疾病;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应具备较强的文字材料撰写能力,责任心强,工作认真严谨; (4)熟悉计算机各类办公软件的操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2份); (3)个人近期防疫赣通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复印件2份; (4)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报名时间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8日中午12时截止;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07室(仙来中大道272号政法大院1号楼); 咨询电话:0790-6441161(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 (二)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规定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领取准考证。9月9日8:00—12:00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50%、50%。根据报名情况,按岗位数与报考人员数之比至少达到1:3,确定开考。如报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确定招聘人数后开考。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同时入选)。对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面试。 (1)综合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 ①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与面谈交流相结合,了解考生分析、判断、沟通等各方面综合能力等。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计分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通过考察者,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人选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未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查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相结合。 3.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按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将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经用人单位研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两个月,待试用期满且符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并能较好的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由赣中人才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则不予聘用。 五、福利待遇 确定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缴纳五险(按规定个人应缴纳五险部分由个人承担),发放午餐补贴、工会福利。转正后个人表现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年收入不少于6万(含按规定应缴纳五险由单位缴纳部分、午餐补贴、工会福利、年终奖金等)。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新余发改、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fgw.xinyu.gov.cn/)、江西新余人才网(网址:rcw.xinyu.gov.cn)查看考试安排等信息。 (三)报名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安排,并严格遵守新余市疫情防控规定。对报名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聘用审批后无故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我单位将上报有关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电话咨询: 0790-6441161 七、其它 (一)监督举报电话:0790-6442185。 (二)本公告由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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