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5 10:50:28 点击: 次 来源:上海人社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下列单位因连续三个月未按国家及本市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已办理暂停结算,请相关单位按规定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履行变更申报、足额缴费等相关手续。 特此告知。 附件:关于2022年7月社会保险账户暂停结算单位名单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8月4日 附件 关于2022年7月社会保险账户暂停结算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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