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1 15:18:53 点击: 次 来源:四川人事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持续加强我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现根据首轮招聘情况,计划面向社会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0人,主要从事消防执勤备战、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石渠县5年常住居民户籍的男性公民; 3.年龄在18至28周岁,大专(含自考、成考、网教、国开等)及以上学历;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或驾驶证B2照以上的,驾龄一年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4.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不色盲、不口吃,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对下列人员优先聘用:部队退役士兵,尤其是在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服役(含改制后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具有灭火救援技能经验的退役(退出)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曾患过重大疾病、受过重伤、骨折及腰椎间盘突出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8月4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在石渠县消防救援大队301室,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聘人员需要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4)在职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1寸)2张; (6)公安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次招聘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22年8月4日。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 (三)政审 按照计划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历以及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政治审查。 (四)招聘人数的确定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未达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2)。测试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和1000米跑。 2.面试 主要内容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工作意愿、语言表达和价值观念以及能否胜任专职消防员岗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考试时间暂定8月5日,具体以大队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含岗前培训期)。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个人主动辞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二)待遇 1.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构成。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1500元,试用期结束后每月平均工资3100元以上(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逐年递增。 (1)基本工资。实行分级管理,岗位等级由低到高设置,基本工资标准实行“一级多档”,每个级别设若干工资档次,各岗位人员根据学历、取得证书及现实表现等予以定岗定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 (2)津贴补助。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按照全年实际值班(执勤)天数和量化考评情况发放一次性津贴补助,津贴补助计算标准为40元/天。每月值班(执勤)天数不超过22天。 (3)奖金。经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及以上,且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标准为其本人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 2. 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3. 每年免费体检1次;工作时间提供工作餐和制式服装。 4.专职消防员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五、其他相关事项 1.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有关报名、培训等费用。 2.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微信群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联系电话:0836-8920119 监督电话:0836-862337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石渠县环城东路195号石渠县消防救援大队301室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石渠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sGs5-cF5a1oJbxqaJwav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