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5 09:59:3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数量 司法协理员1名(男女不限) (二)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司法协理员应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司法协理员岗位年龄为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有基层政法工作经验或退伍、转业军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学历及专业要求:司法协理员岗位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转业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法学类专业优先; 6.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3)至报名截止之日,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二、工作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7月22日至7月25日,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通过网络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dsr2022@163.com,待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核对。 (二)面试 经初步的资格审查,我局将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聘用 面试合格人员经我局研究确定后,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六险一金”,工资待遇2600-3500/月(包含单位和个人六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 报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 联系电话:0591-83952128 联系邮箱:wdsr202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