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1 00:56:46 点击: 次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6月面向全国选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带头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带头人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具有连续五年以上高校教师工作经历的在职在岗高校教师。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6月面向全国选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带头人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条件 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现担任硕士生导师,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近五年主持完成或主持在研至少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报考程序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请将下述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我单位招聘邮箱:renshi@szpt.edu.cn。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17时截止(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6月面向全国选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带头人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或聘任经历证明;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其他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筛,根据岗位条件,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里按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环节人选,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注意事项:(1)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只是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3)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报名首日。 三、面试 学校组织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线为60分,学校在面试合格人员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无正当理由1年内(自招考公告规定的报名首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选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工作。在招聘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szpt.edu.cn 报名咨询电话:0755-26019490 (八)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6月18日 附件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6月面向全国选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带头人岗位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