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5 23:05:15 点击: 次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海珠区江海街道雇员招聘公告(2022年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公共服务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6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资料(详见第3点报名资料)扫描后,打包压缩,文件名为应聘者姓名,发送至909435409@qq.com(邮件主题:应聘江海街道雇员职位+姓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6月18日(共3天),以招考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资料: ①《江海街道办事处雇员岗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命名为:姓名+江海街道招聘雇员报名表); ②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④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等岗位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将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等各种因素后,再另行通知。现阶段采取线上招聘形式开展,如疫情防控要求有所调整,可开展线下考试时,视报名人数,分场地组织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本单位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资格审查及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应聘者须出示粤康码、行程码,将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提交到江海街道党建办公室(海珠区聚德东路18号101室,联系电话:020-34397374)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录用资格。 审查合格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作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2.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④考生进入考场前需实行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于“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现场测温≥37.3度的人员,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仍不正常的考生; ⑤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3.所有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江海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