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6 20:41:51 点击: 次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队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动保障监察队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动保障监察队员1名,从事处置劳资纠纷、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工作、街道统一性工作、及上级交给的其他事务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户籍不限; 2、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大专或以上学历,或具有能够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岗位工作的相关学历; 5、组织协调能力强,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公文写作,有一定的数据处理、语言表达、文字书写能力;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6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流花街劳动监察中队(越秀区桂花岗南一街9号之一)。 (四)报名要求:有意向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及学历学位鉴定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近照1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综合素质考评(包括办公能力考评和面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公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程序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工作人员受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工资标准按区劳动监察大队、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异常或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认、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到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 请报考人员做好自我防护,认真遵照广州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四)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越秀区流花街劳动监察中队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罗小姐。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6231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