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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障PSAM卡应急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24 22:02:31    点击: 次   来源:北京人社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有关单位: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为了做好社会保障PSAM卡的供给支撑,特制定此应急发放流程,现通知如下:

一、经办机构申领

(一)市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领PSAM卡,由指定负责人将申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市人社局信息中心指定负责人,申请需注明申领PSAM卡的权限、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

(二)区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领PSAM卡,向市级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由市级经办机构指定负责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市人社局信息中心指定负责人,申请要求同市级。

(三)疫情期间,申请仅需提交电子版,不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留痕。

二、定点医疗机构申领

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关于增加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安全硬件设备的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市医保局相关要求审批后,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指定负责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市人社局信息中心指定负责人。疫情期间,申请表可以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不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留痕。

三、制作和发放

鉴于疫情期间制卡时效性要求较高,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依据收到的制卡申请,通过分批次制作、EMS邮寄的方式进行制卡发放。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当天中午12点前收到的申请,当天制作完成当天寄出,当天12点至17点收到的申请,当天制作完成第二天上午寄出。

四、回执

各级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收到PSAM卡,仔细核对数量后,填写PSAM卡申领发放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或照片的形式发送至PSAM卡服务中心指定负责人邮箱。

五、保管和注销

为保证申领机构用卡时效性,本次发放的PSAM卡提前激活,请接收人员做好保管工作,发现丢失及时联系PSAM卡服务中心,做注销处理。

六、其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废止,PSAM卡申领同步恢复原申请流程。

人社局信息中心负责人:魏诗瑶 

邮箱:weishiyao@rsj.beijing.gov.cn  电话:18800177600

PSAM卡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文翰

邮箱:perfect_psam@163.com    电话:13401040418

客服电话:5979221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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