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1 09:48:5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2年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2-03-17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网 成教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报名中,国民教育,国家承认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含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文秘、文字速录、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益性岗位关于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双江自治县户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从事文秘、计算机维护、驾驶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 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签订及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三楼303办公室 联系人:王荣文 联系电话:0883—7624749、0883-7627940、15769937631 传真:0883-7621104 五、报名应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三)填写《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六、招聘程序 (一)由检察院采取资格审查、政治审查、面试及综合测评的方式确定人选。 (二)经审查、测评合格,确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后,在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报到时需提供本人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规定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符合规定的补贴。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聘用期工资4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食宿自理。 八、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现已在公益性岗位或原已开发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 (四)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五)如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所出台新政策执行。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双江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xls 来源:http://www.ynshuangjiang.jcy.gov.cn/jcdt/202203/t20220315_3582742.shtml 成教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报名中,国民教育,国家承认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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