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9 17:08:05 点击: 次 来源:高校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我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公证助理岗位(财务与人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 2、具有国家承认的财务专业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财务会计从业经历。如有十年(含十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从业经历者,可放宽学历要求,并优先录用; 3、具备较强的财务专业水平、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系统及财务人事办公软件操作;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无不良征信记录; 5、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工作岗位 在本公证处从事财务会计与人事工作并协助办理公证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下载并填写《福州市鼓楼公证处公证人员招聘表》,并将招聘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本人从业经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扫描并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福州市鼓楼公证处邮箱347877378@qq﹒com。纸质材料待面试时提交。 (2)线下报名: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TB楼三层福州法务区302室鼓楼公证处,工作日(周六、周日不办公)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7524624) 需携带材料:《福州市鼓楼公证处公证人员招聘表》(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我处领取)、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本人从业经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重要提醒:报名者应对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查发现属伪照或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其应试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与短信),未接到通知者,即可视为审查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我处根据面试成绩及相关条件,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后一周内未接到通知者,即可视为未被录用,不再另行通知(本处不接受考试录用结果查询)。 四、工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暂定二年),工资待遇按本处同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已在其他单位或社保机构办理退休手续者不再享有“五险一金”待遇);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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