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6 18:53:22 点击: 次 来源:高校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46号)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行政机关委托法律服务报酬计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29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需要,拟聘请法律服务机构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资金安排 服务费用人民币4万元/年。 二、“法律顾问”报名条件和时间 (一)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具备法学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3.拥有律师执业期限十年以上; 4.具有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经验且目前担任厦门市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5.具备丰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经验,在2021年度代理行政机关诉讼案件10件以上; 6.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方式 请将相关报名资料(含具备报名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及签名)递送或寄达(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厦门市翔安区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综合馆三楼303 厦门市翔安区文旅局收(注明“法律顾问”服务)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592-7099550 三、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 (一)常规法律服务 1.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2.为我局行政执法事务提供必要的法律分析及意见; 3.参与草拟、审查、修改我局的重要合同及法律文书; 4.应我局要求,参加我局召开的有关会议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应我局要求,协助执法案件法制审核; 6.协助我局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与培训。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就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执行等案件进行代理。 2.出具专项法律事务的法律意见书、草拟专项法律文书、参加专项项目的谈判等事务。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属于上列范围的各项事务,在工作时间内我局可随时与法律顾问联系,对于非诉讼的法律事务办结时限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紧急的法律事务,应在我局要求的合理时限内办结。 2.办理第(一)项常规法律服务不另行支付费用;办理第(二)项法律服务及诉讼仲裁代理服务,法律顾问需另与我局办理委托手续,并依照《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行政机关委托法律服务报酬计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29号)的规定确定法律服务报酬。 四.法律顾问聘请期限及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期限 经审核通过的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应与我局签订服务期限为2年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支付。聘请单位在双方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并收到被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收款发票依政府资金核拨程序支付给被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202201/t20220124_829753.htm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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