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6 08:05:4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创业有你‘就’在吉林”和市委、市政府“创业长春梦想成真”的倡议,助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大力营造毕业生留长就业、扎根长春、助力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为我市基础教育招才引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强师计划”第二轮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27所公办学校,拟招聘公办教师36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9-1号)》(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吉林大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最终以教育部认证时间为准)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拟聘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在2022年7月31日前已经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考试未进行认定的,必须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 4.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推荐阅读: 教师招聘报考条件 教师招聘笔试时间 教师招聘考试科目 教师招聘笔试成绩 责任编辑:马嘉悦 热门标签:长春教师招聘公告 <上一页123下一页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