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第九师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共4名聘用制书记员,男女不限。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庭审相关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6、法院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满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日)。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须为全日制。 5、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执行能力和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司法警察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本级法院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28日-7月2日,北京时间10:30-18:30)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前往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注:单位地址为第九师朝阳新区军垦路354号,具体设置在院内办公楼三楼)。 2、提交资料: (1)报名人员填写的《2021年九师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 (2)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于2021年7月6日前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7月9日) 笔试及计算机录入测试。 (三)面试(7月14日)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当日由九师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五)政治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兵团第九师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四、待遇保障 办公地点均在第九师师部,薪酬采取固定薪酬+绩效模式。试用期满后,固定薪酬待遇为每月4300元左右(含个人缴存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本地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根据工作表现情况,按照第九师法院有关规定予以一定的绩效奖励。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详情请向九师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联系人咨询。 咨询人及电话:杨晓娟 0901-3384749 17521190267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