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全疆唯一一家拥有国家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单位,主要承担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研究;开展新疆世界文化遗产动态信息、预警监测系统的建设与运行;负责全区文化遗产勘察设计、保护研究及效果评估等工作。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三)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 (四)具有良好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具备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文物保护岗(2—3名)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招聘条件:具有良好协调组织能力和执行力;能适应野外出差要求,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者优先考虑。 (二)工程造价岗(1名) 1.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招聘条件:具备文物保护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驾驶员(2名) 1.驾照等级A1、A2。 2.招聘条件:五年以上驾驶经验,懂汽车维修,吃苦耐劳,驾驶技术熟练,熟悉疆内各地州市野外交通路线,能接受不定期出差。 四、薪资待遇 (一)试用考察期3个月,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缴纳五险、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年终绩效奖、薪级工资晋升、工会福利、带薪休假。 (三)专业技术岗可参加文博专业职称评定与晋升。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可将简历、1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发送至邮箱:125154025@qq.com (三)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面试和技能考试时间。 (四)面试和技能考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布结果。 六、聘用管理 通过面试、技能考试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关系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何瑞雪0991—4597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