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伊吾县县委同意,根据伊吾县消防救援大队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辅助类消防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消防员岗位:15名 2、驾驶员岗位:5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2、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以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3、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3年4月至1991年4月),报考驾驶员岗位持B2级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以下(2003年4月至1985年4月) 4、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5、户籍不限; 6、部队退役士兵优先录取;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政府财政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21年5月27日--6月3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伊吾县伊吾镇迎宾路1号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0902-6721468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伊吾县县政府网(www.xjyiwu.gov.cn)下载报名表及政审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身份证、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部队退役士兵和持B2级以上驾驶证人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2、笔试要求: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100分。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6月4日下午16:00-20:00 准考证领取地:原报名地点 5.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具体要求: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招聘1-2人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0人以上(10人)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考生须提供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由伊吾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面试合格人员实施,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宣布,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标准按照《编制外聘用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执行; 4、持B2级以上驾驶证人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具体由伊吾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五)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试、体检、政审、体能测试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哈密市伊吾县政府网(www.xjyiw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未尽事宜以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新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伊吾县编制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考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伊吾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政审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