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6 17:06:2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省第二卫生学校是隶属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琼编办〔2017〕30号文件和琼人社发〔2020〕238号文件核定的编制岗位职数为:总编制数120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4名(2正2副);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4名(8正6副);其他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98个。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14名,其中:单位领导4名(2正2副,含“双肩挑”3人);内设机构领导13名(8正5副,含“双肩挑”11人);其他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人员88名;工勤人员5名。现有空编6名。 因学校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岗位工作需要,计划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招聘方式。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并符合此次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领导,特成立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⑺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失信被执行人; ⑺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㈡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见下表。 五、招聘程序 ㈠信息公布 1.信息公布时间:待定。 2.信息公布形式:招聘信息将通过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hnsdewx.com/)等相关网站公开发布。 ㈡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2.报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 报名邮箱:759508365@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86622255 学校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越丰路22号 3.报名所需材料和要求 ⑴报名电子材料清单: ①《海南第二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请登陆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hnsdewx.com/)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 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JPEG); ③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图片或一页PDF上);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⑵报名材料要求: ①以上材料须统一压缩为“zip”文件包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须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格式。 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③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因本人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④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㈢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hnsdewx.com/)公布。 ㈣组织考试 按专业组成7人的考核小组,其中省第二卫生学校及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考官占比不超过60%。考核以“谈话+说课+答辩+考察”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 1.考核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赞成票未达标的不予聘用。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越丰路22号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4.被考核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并递交《诚信保证书》原件。 5.考生必须凭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㈤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核情况(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得票达标)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次名人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体检复查仅能一次。复查在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㈥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上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批后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校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校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后必须在学校最低服务满5年(含5年)方可提出调动。 被正式聘用上岗后,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获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第二学校人事科联系电话:0898-86622255 传真:0898-86639358 电子邮箱:759508365@qq.com 海南省卫健委纪检监督电话: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纪检监察科电话:0898-86632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