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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调动工作程序的通知

时间:2020-03-05 11:40:44    点击: 次   来源:海南人社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琼人社函〔2013〕1153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调动

工作程序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规范省直事业单位人事调动工作程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方案进人

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事业单位进人必须严格按照经过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凡未进行岗位设置或岗位职数已经超比例、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事业单位,不得进人。

二、规范填写表格信息

《海南省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由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表中各项内容应当填写完整,无错、漏和经历间断等问题。个人填写表格或使用其它表格的,不予受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使用新的《海南省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从省人社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填写方法见附件。

三、一次性提供所需材料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所需材料包括:

(一)用人单位出具人员调动申请函。来函详细说明单位编制基本情况、调动人员基本情况、调动理由并附《海南省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花名册》

   (二)经批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拟调动人员的岗位聘用计划(加盖单位公章);

   (三)省编办出具的《事业单位空岗通知单》;

   (四)《海南省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或《海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3份(如需办理入户手续,两种表格均填写4份);

   (五)拟调动人员档案(含各类学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历次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书或聘书);

   (六)拟调动人员在调入单位公示情况(需填写《(××单位)拟调动人员公示情况表》);

   (七)街道办(含)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办理入户需填写《海南省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调动入户登记表》,如有随迁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九)处级人员调动需提供任命文件;

   (十)工勤人员调动需提供本人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的材料完整、准确的,我厅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否则不予受理。

四、加强人事档案管理

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要对拟调入人员档案进行审查、分类整理、装订整齐。档案材料不齐全的,要查清原因,补充完善。人事档案由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密封并负责转递,不得由其他人员代理。

附件:海南省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

2013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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