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9 12:25:21 点击: 次 来源:高校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社会监督机制,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社会监督有关规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险监督工作,促进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21]3号)精神,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若干名。 一、选聘范围 厦门市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主要从参保人员、参保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业人员群体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水平; (三)年龄在18—60周岁且身体健康。 三、工作职责 (一)对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工伤医疗机构、工伤辅助器具机构、工伤康复机构、补充社会保险承办机构)、退休人员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收集、报告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线索。 四、工作性质 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属于无报酬的志愿行为。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 (二)报名所需资料:《厦门市公开选聘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三)报名方式:填报《厦门市公开选聘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报名表》传真至5327745;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后邮寄至: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厦门市人社局社保基金监督与财务审计处,邮编361012; (四)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应聘人员条件,确定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选聘名单。 附件:厦门市公开选聘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联系人:林黎航,联系电话:5050802)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来源: 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2104/t20210407_2531015.htm 查看次数:次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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