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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2021年4月招聘1名采编记者公告

时间:2021-04-02 16:42:48    点击: 次   来源:高校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洛江区委宣传部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文字采编记者(劳务派遣)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后出生),有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相关专业,熟练掌握新闻采写及摄影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新闻采编工作。  

三、岗位职责  

1.日常新闻采编;  

2.专题片拍摄及剪辑。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32942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j22633911@126.com  

五、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与考核(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相结合。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洛江区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暂行办法(试行)执行,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七、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许,联系电话:0595-2263391115259501987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

2021329

来源:

http://www.ljxw.gov.cn/news-991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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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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