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独山子区社区工作人员(储备)。 一、计划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储备)80人,具体招聘人数视报名情况而定。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愿意扎根基层,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6.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6日以后出生)。 7.党员、退伍、复转军人或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隐瞒如精神类疾病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重要事项,一旦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4)被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辞职未满5年的 (含聘用人员); (5)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政审的; (6)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7)已被“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见习岗位录取的; (8)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 (9)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10)有吸毒或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 (11)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12)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 3.报名地点:独山子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独山子区喀什路6号,石化公司职工培训中心院内)。 4.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全家页)、学历证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属于党员、退伍、复转军人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张复印)。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笔试需符合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具体情况视当前疫情防控政策确定。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根据最终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此次招聘为储备岗位,总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且处于前80名的人员进入社区工作人员储备名单,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社区岗位出缺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储备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通知考生参加体检,并办理聘用手续。如通知考生体检时该考生无法及时到岗,视为放弃,由下一位考生依次递补。 (三)公示 对笔试、面试通过人员,由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现行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由下一位考生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工资福利待遇按社区同等岗位标准执行。一般工作人员转正后每月基本工资为4470元、人均绩效1100元,另有加(值)班补助、伙食补助及各类福利,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992-3687108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