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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时间:2020-11-12 19:43:38    点击: 次   来源:广西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就下一步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3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nnrenshichu@customs.gov.cn。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南宁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11月13日18时前发送扫描件至nnrenshichu@customs.gov.cn。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题本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
(一)面试时间。
2020年11月21日进行。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完毕。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南宁海关滨湖办公区。地址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38号(双拥路与桂春路交叉口)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引进人才职位综合成绩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
(四)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请在南宁海关网站查询。
四、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健康码“绿码”。本单位将视情况组织对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凡经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参加现场集中面试,另行安排。
五、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请考生在备考和往返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相关准备。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771-5368161、5368272(电话)       
          nnrenshichu@customs.gov.cn(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南宁海关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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